“網格+公安+司法+法庭”聯(lián)動出實招 , 實質化解婚約財產糾紛
2024-05-20 14:59:41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汝福 | 作者:賀詩魏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賀詩魏)“感謝你們耐心的調解,把我們這件事順利處理了,我們很滿意!”當事人周某激動地說道。
近日,衡東縣人民法院楊林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,與以往案件不同的是,該案系通過“網格+公安+司法+法庭”新模式,多方聯(lián)動調解成功。
2023年1月,原告周某與被告謝某經人介紹相識,確立戀愛關系。后雙方按農村傳統(tǒng)習俗訂立婚約關系,周某向謝某給付彩禮與其他開支共計254 719.19元。訂婚后不久,雙方遂共同前往外地務工并開始同居生活。雙方在共同生活期間產生矛盾,謝某離家出走。2024年2月,雙方家屬之間爆發(fā)肢體沖突,導致雙方多人受傷,報警后,楊林派出所介入處理。因雙方就解除婚約關系、彩禮處置的問題上存在嚴重分歧,原告一紙訴狀將被告告上法庭,要求返還彩禮款。
楊林法庭受理此案后,承辦法官迅速啟動“網格+司法+法庭”模式解紛,通過“云治衡陽”平臺迅速定位糾紛所在網格,聯(lián)系到網格員、司法所工作人員,考慮到該案的特殊性,特邀請派出所相關干警共同參與到本案的訴前調解工作,多方聯(lián)動,以“勸、談、說、教”的調解方式引導雙方換位思考、相互體諒,最大程度消除雙方的對立情緒。經過共同努力,最終周某與謝某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謝某當場返還周某彩禮130 000元。至此,該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得到圓滿解決。
該案的圓滿辦結,是衡東縣人民法院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縮影,衡東縣人民法院將充分發(fā)揮人民法庭的前沿陣地作用,主動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,推動矛盾糾紛系統(tǒng)治理、綜合治理、依法治理、源頭治理,有效助推訴源治理走深走實。
責編:王汝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